項目名稱:蘇州高新港置業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委托單位:江蘇蘇鋼集團有限公司
承擔單位:蘇州水潤環??萍加邢薰?/span>
采樣單位:上海歐盧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檢測單位:江蘇光質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一、前言
本地塊土壤樣品采集于2021年10月28日開始,委托上海潔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地塊內土壤現場采樣和地下水建井洗井,采集的土壤樣品當天送往江蘇光質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實驗室檢測,地下水樣品于2021年11月1日采樣洗井后采集送往實驗室檢測。報告于2022年1月22日通過由江蘇蘇鋼集團有限公司組織的專家評審。
二、調查范圍
地塊位于312國道綠化地東北、鐵流一期南。
三、地塊描述
本地塊位于312國道綠化地東北、鐵流一期南。項目地塊中心坐標為東經120.483045°,北緯31.386838°。地塊總面積18195.6平方米。地塊2004年前為荒地;2004~2010年地塊內東側為居民住宅,地塊內西北側為工棚,工棚僅用于生活,作為修建碼頭的工人休憩、辦公區域,僅供碼頭工人休憩、辦公使用,工棚內無生產、蘇鋼物料和船舶碼頭物料堆放情況;2010年地塊內西北側為工棚,地塊內東側居民住宅已拆除,地塊內建設道路,與312國道連接,便于運輸;2015年地塊內道路拆除,地塊內東側建設一條312國道與方正蘇州高新港連接的道路,便于運輸,地塊內西北側工棚已拆除,地塊為荒地;2015年至今,地塊為荒地。地塊現狀為荒地。地塊內歷史上未存在外來物料和外來堆土堆放情況。
四、土壤、地下水初步采樣檢測工作
采用系統布點法布設6個土壤監測點位和3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同時對照點以距離本地塊1362米的S0/W0為對照點,該點位坐標為東經120.467871°,北緯31.397749°。此次共采集58個土壤樣品,其中實驗室檢測樣品22個(含2個平行樣);地下水采集樣品共計6個,其中實驗室檢測樣品6個(含1個平行樣)。
土壤樣品實驗室檢測指標為《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表1中必測45項(包括7項重金屬,27項揮發性有機物,11項半揮發性有機物)、pH值、石油烴(C10-C40)、氰化物、氟化物、鋅、鋰、多環芳烴(其他8項)。
地下水樣品實驗室檢測指標包括:7項重金屬,27項揮發性有機物,11項半揮發性有機物,pH值、氟化物、氰化物、硫化物、氯化物、揮發酚、鋅、鋰、石油烴(C10-C40)、多環芳烴(其他8項)。
五、評價標準
本地塊規劃用途為商務金融用地,故土壤監測項目評價標準參照《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風險篩選值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江西省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36 /1282-2020)(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深圳市地方標準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DB4406/T 67-2020)(第二類用地)篩選值、《美國環保署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 (RSL) (TR=1E-06,HQ=1)》(May 2022)中的工業土壤標準值進行評價。
地下水監測項目評價標準參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IV類標準進行評價,對于標準當中沒有規定標準限值的檢測因子,則根據《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風險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試行)》中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風險篩選值補充指標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標準值以及《美國環保署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 (RSL) (TR=1E-06,HQ=1)》(May 2022)中的自來水標準限值進行評價。
六、調查結論
本地塊土壤檢測結果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及對應標準限值,同時檢測結果也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及對應標準限值;地下水檢測指標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IV類水標準及對應標準限值。
綜合而言,本地塊內土壤及地下水均符合第二類用地規劃要求,同時也符合第一類用地規劃要求,無需開展下一步土壤污染狀況詳細調查工作。